冀地大教务处〔2022〕4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六批)混合式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地大教务处〔202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各教学单位经过认真遴选、共推荐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32项(见附件)。
本次课程立项建设周期为一年。请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混合式金课”建设标准加强建设。教学单位切实做好支持保障和督促检查工作。建设期满后,学校将参照一流课程申报标准,对本次立项建设的混合式课程审核认定。审核鉴定需要提供混合式课程结项申请书、课程建设情况总结等相关支撑材料。建设期超过两个轮次的课程,从第七批开始不再立项。
附件:1.混合式课程结项申请书
2.课程建设情况总结
3.第六批混合式课程报备立项名单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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