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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聘2023年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3-02-21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33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构建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在职教师中开展推荐选聘校级兼职教学督导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师德和高度责任感,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

    2.关心学校发展,热爱教学工作,教育理念新颖,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协调、沟通与指导能力。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正,能保证足够时间参加教学督导活动。

    二、推荐数量

    根据目前学校教学督导组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和长远发展规划,2023年各教学单位按照选聘条件择优推荐1-2名教师,优先考虑有教学督导经验的教师。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师进行审定,受聘教学督导专家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一年。

    三、其他要求

    1.受聘学校兼职教学督导专家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不超过40学时。

    2.请各教学单位于312日前将校级兼职督导专家推荐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各教学单位可另行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不受名额限制。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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