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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 通知

日期:2023-06-05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338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开展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1.立项期满两年,且办理延期申请的2020年及之前年度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省级新文科项目等)。

    2.2021年度校教改、省教改按照立项要求,原则上今年年底办理结项。

    二、材料准备

    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1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省级新工科项目结项材料相同)。

    校教改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2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

    三、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项材料

    各级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与合同书中的结项要求,认真撰写研究报告,组织各项佐证材料,做到材料实事求是、实践丰富充分、效果突出有效。

    2.教学相关单位审核、报送材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审核验收工作,切实发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我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培育孵化高水平教学成果。严格审核项目验收资料的质量、真实性、完成情况等,并签署二级单位审核意见。

    各单位于614之前将汇总表(附件3)及结项相关纸质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文件夹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发送至hgujyk@163.com。(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级、各批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

    四、其它

    1.请相关教学单位督促2017-2020年度省教改未结项项目尽快提交结项材料。根据统计(附件4),2017-2020省教改未结项率高于60%的相关单位,将根据情况控制本年度省教改项目立项数量。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结项,请提交延期申请说明。

    3.省英语教改项目根据教育厅通知安排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省级教改(省级新工科)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42017-2020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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