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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秋季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04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3〕49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的补(缓)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为学生正常补(缓)考,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

    二、补(缓)考工作安排

    1.本次补(缓)考工作是针对上学期结课考试不及格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旷考、违纪、作弊者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补(缓)考工作由课程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安排。

    2.所有补(缓)考报名手续应在8月30日前办理完毕(含北校区学生),并且考试、阅卷及成绩录入必须在9月10日之前完成。补考时间由课程所在单位自行安排,考试前各单位须将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安排(电子版)报教学运行科。

    3.本次补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可以参看附件1。

    三、认真做好考试各环节工作

    1.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必须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教学秘书相关教师参加的巡视小组,对本单位的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每场考试必须安排两名及以上监考人员,且监考人员须按要求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

    2监考人员需佩戴监考牌,必须提前到位,认真清理考场,按要求随机安排考生座位,查验考生证件,清点考生人数;强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2.阅卷教师一定要按照要求评判试卷,按要求在开学后二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登录,并将成绩单、考试试卷等相关教学文件交教学单位存档。


                                                教务处

                                          2023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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