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4〕5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3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年学年实验室基本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统计工作对我校更好地统筹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推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发展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2.此次统计2023-2024学年实验室基本数据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各单位要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河北地质大学实验项目统计表》(附件一)、《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室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二)上报实验实习科。
附件一:河北地质大学实验项目统计表
附件二: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室人员情况统计表
注:《河北地质大学实验项目统计表》、《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室人员情况统计表》可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验实习科”下载。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