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4〕64号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含课程思政专项以及一定数量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立项数量。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拟立项20项,在重点项目中设立4项“课程思政”专项,重点项目推荐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立项范围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立项宗旨及重点范围。
2.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主持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含主持)两个项目。
3. 项目负责人需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由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推荐,并填写《申报资格推荐表》。
4.承担有校级和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等)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周期
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教务处将按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完成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同时达到学校的结项要求(见附件)。项目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公开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论文,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教学管理制度、师生获奖证书等与项目高度相关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将《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1式1份和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命名)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到邮箱hgujyk@163.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资格推荐表》
3.《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4.《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5.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6.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