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4〕6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培育教学团队,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培养知识面宽、适应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度“微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冀地大(2018)6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度立项的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评估验收范围
本次评估验收的微专业为2023年度立项的两个微专业(附件1)。
二、 评估验收内容
本次评估验收主要考查各微专业的教学与管理团队建设、招生宣传、培养过程(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评价与持续改进),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评估验收要求
1.各微专业要充分重视评估验收工作,认真做好专业自评。学校将在专业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微专业进行综合评估。
2.各微专业填写《河北地质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自评报告》(附件2),并于2025年1月3日前将《自评报告》(一式3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套)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3.各微专业准备验收评估汇报ppt,时间8分钟左右,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微专业项目名单
2.河北地质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自评报告
3.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度“微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冀地大(2018)69号)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