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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5-07-15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537

    各学院(部):

    为构建我校以学生为本和有利于人成才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转专业机制的作用,引导学生灵活、理性更换修读专业,助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以及《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考核选拔转专业学生的所有工作,均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转专业报名群体: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2024级和2023级学生(符合《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三、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2024级学生转专业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2023级学生转专业仅限于学院学科内部进行。

    四、转专业报名原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五、转专业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

    为确保本年度2024级、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转专业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715日前,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各学院(或专业)接收学生规模;

    2. 720日前,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完成成绩录入,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录入成绩的将按照《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3. 820日前各学院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提交纸质版(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实施方案中须明确标明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名额,标明接收本学院人数和接收其他学院人数。

    4. 91-92日,学生依据《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关于平均学分绩点等相关条件佐证,向所在学院(部)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一式三份,并附提交成绩单。学生转专业条件由转出学院(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转出学院(部)负责统一将相关材料转交转入学院(部);

    5. 93日—94日,转入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核;

    6. 95-98日,转入学院(系)对申请转入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本学院(部)公布的转专业条件进行选拔,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部)院长(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核;

    7. 99-911日,教务处网站上对拟批准转专业名单公示;

    8. 912日,对经过批准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规定办理转专业有关手续,进入转入专业学习,有关部门和学院(部)为其办理与学籍相关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转专业名额不再递补;

    9. 913-915日,转专业学生选课。

    注: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如有变动,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各学院(部)接收学生名额

    (一)各学院接受2024级转专业学生指导名额见表1

    1 各学院(部)接收非本学院2024级转专业学生指导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接收非本学院学生转入指导名额

    1

    地球科学学院

    4

    2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6

    3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7

    4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14

    5

    宝石与材料学院

    2

    6

    经济学院

    5

    7

    管理学院

    31

    8

    信息工程学院

    104

    9

    数理学院

    9

    10

    法政学院

    54

    11

    艺术学院

    3

    12

    语言文化学院

    8

    总计

    247

    注:表1中所列“拟接收学院外学生转入名额”是学校确定的各学院拟接收名额的指导意见,各学院接收学院外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如有确需增加接收名额情况,请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备案。

    (二)2023级、2024级学生在本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名额由学院(部)自行确定。

    六、转专业工作相关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于820日前通过本学院网站(或其他形式)公布本学院(部)转专业实施方案并向教务处备案;接收转专业名额须明确至各专业,标明接收本学院人数和接收其他学院人数。各学院(部)应积极组织,合理部署,为学生申请转专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学生享有的转专业权利,确保圆满完成2025年转专业工作。

    2. 各学院(部)应引导有转专业意向的同学认真学习《河北地质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据自身兴趣和专长,理性选择转专业志愿。

    3. 转专业工作完成后,各接收学院应对转入学生进行应有的专业培养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新专业修读计划,及时补修相关课程。

    附件:《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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