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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13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621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69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于实践项目管理,巩固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在保证政策连续性的情况下,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项项目,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项目编号开头为202020212022的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此次验收清理为上述范围内项目最后一次结项机会。

    2025年底公示拟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编号开头为20202021)本次无需重复提交。

    结项要求和材料准备

    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各级项目分别按照省/校级教改结项要求和标准准备结项材料附件1和附件2),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成果佐证材料结项汇总表调整申请表

    注:调整申请表(延期或调整成员)请于5月14日之前提交至教研科(行政楼218)。校教改:一式一份;省教改:一式三份。

    三、验收程序

    1.项目检查、验收

    各单位上报材料前,要认真检查、监督项目的开展情况,严格审核项目验收资料的质量性、真实性、完成情况等,并签署二级单位审核意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项目结项验收资格,且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同时减少下一年度相关单位立项申报名额。

    2.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审核报送材料后,于519日之前将结项相关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校教改:所有结项材料均要提交电子版,另外提交纸质版结项鉴定表一式份。

    省教改:所有结项材料均要提交电子版,另外提交纸质版结项鉴定表一式份。

    3. 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级、各批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校级教改:专家评审后确定结项验收结果;省级教改: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步骤4填报系统。

    4.填报系统

    通过学校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调整申请表(延期和调整成员的提交)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

    5.省教育厅评审

    省教育厅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结果。


    附件1:省级教改项目结项结项要求

    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结项要求

    附件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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