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 20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成果奖励评选及河北省高等教育成果奖励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13项,现予公示(附件1)。
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和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郝晶晶
联系电话:87208084
附件1:【
附件1:2016年度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成果结果.xlsx】
教务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