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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地质大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03 审核者:管理员

    校发〔2023〕116号

    校属相关单位:

    《河北地质大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工作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地质大学

     2021年11月2日

     

    河北地质大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要求,为提升我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需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特色示范引领、坚持数字化赋能和创新驱动,聚焦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语言文字工作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有机融合,更好服务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教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为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国家、省主管部门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行政主导、语委统筹、部门(院系协调、全员参与管理机制,学校调整河北地质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全面领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 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其他校领导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人兼任,从事全校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测试工作

    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中心,中心挂靠语言文化学院,由语言文化学院负责人担任中心主任。语言文字工作中心协助教务处做好全校语言文字推广、推普基地建设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落实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主动融入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和文化强国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注重工作实效,更好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职责

    1. 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强化学生口语表达、书面写作、汉字书写、经典诗文和书法赏析能力培养,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强化语言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语言习惯,自觉抵制庸俗暴戾语言。加快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将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教材审查和学位论文抽检范围。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标准纳入培养方案教学环节和毕业要求。加大普通话宣传教育和培训测试力度,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持。

      (牵头部门:教务处;责任部门:学工处、校团委、语言文字工作中心、艺术学院、其他各教学单位、北校区管委会)

    2. 提升教师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有机融入课程思政。落实国家关于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语言文化素养。

      (牵头部门:教学发展中心;责任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其他各教学单位

    3. 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加强校园语言文化环境建设,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书香校园,打造书香润校园、中华经典诗词大赛等校园语言文字品牌活动,加强语言文化类学生社团建设。

      (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校团委、教务处、校园规划建设处、图书馆、后勤集团、语言文字工作中心、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其他相关教学单位、北校区管委会)

    4. 对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新思路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乡土文化传承,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探索语言技术、语言生态、语言经济,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文化振兴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特色模式。因校制宜,整合资源,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普通话+职业技能”等培训。积极参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牵头部门:语言文字工作中心;责任部门:组织部、科技处、校团委、教学发展中心艺术学院、其他各教学单位、北校区管委会)

    5.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中华语言文化的研究阐释、教育传承及创新传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建语言文化推广项目品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知识宣传活动,加强语言文化类优质课程建设。

      (牵头部门:语言文字工作中心;责任部门:宣传部、校团委、校工会、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其他各教学单位、北校区管委会)

    6. 拓展深化国际语言文字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的语言文字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参与建立海外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及语言文字国际标准化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责任部门:其他各相关教学单位)

    7. 推动语言文字科学研究聚焦社会应用

      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社会供给。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普及和政策宣传,满足社会大众提高生活品质的语言文化需求。推动语言文字科研成果向教育教学、决策咨询、社会应用等方面转化。

      (牵头部门:科技处;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其他教学单位、各研究机构、北校区管委会)

      四、工作保障

    8. 推进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和测试员队伍建设,开设语言文化相关课程,提高语言文字教育专业化水平。开展语言文字相关培训,整合不同专业人才,建立语言文字专家库。

    9. 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相关设施条件,为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提供有力保障。

      五、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冀地大〔2018305号)同时废止。

       

                   河北地质大学

                                                2023 1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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