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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遴选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7-03 审核者:管理员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文件要求,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校于2017年4月遴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业大赛河北赛区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以创新创业为目的,结合学科优势,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互联网+”思想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  组委会

    主任:王凤鸣

    副主任:刘耀辉、南振兴、张小平

    委员:尉西杰、侯瑞山、刘云、申彩芬、闫军印、郑炳章、齐宝辉、王生力、耿俊辰、蔡建英、刘翠娥、赵强、朱燕空

    大赛分别设立宣传组(负责大赛期间的组织宣传工作)、材料组(材料发放及收集整理工作)、培训辅导组(项目指导教师培训及项目小组辅导工作)和评审组(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推进大赛顺利圆满完成。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为河北地质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为团队负责人。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河北地质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河北地质大学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河北地质大学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河北地质大学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申报要求

    1.每个学院报名参赛项目不少于40项(包括研究生院),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参赛项目不少于5项,每个学院至少报1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项目来源:参赛项目可从学生自发的创新创业项目、专业教师科研项目转化的创新创业项目、特色专业或优势学科的创新创业项目、“互联网+”最新技术的创新创业项目、校友资源的创新创业项目、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创新创业项目、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公益需求的创新创业项目、“一带一路”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创新创业项目等选出。

    七、提交材料

    1.书面材料:

    (1)大赛报名表一份,格式见附件1《大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初创组需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撰写要求见附件2《项目计划书的撰写规范与打印要求》和附件3《项目计划书撰写模板》。

    (3)请各学院负责人填写附件5《项目统计表》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作品一并上交。

    2.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左右展示视频、大赛报名表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请各项目小组按照上述要求将书面材料于4月24日-27日统一交至主楼217室教务处咨询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1789805@qq.com。

    八、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规则可参考附件4《评审规则》。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十、其他事宜

    大赛动员和培训等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准备,相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

    大赛工作QQ群为:59179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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