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0号,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37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日前,教学单位推荐申报
请教学单位于9月2日前将推荐课程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7)》(附件3)、《课程数据信息表(2017)》(附件4)一式四份和《国家精品在线课程推荐申报教学单位承诺意见》一份(附件5)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
二、9月3日-5日,学校组织评审
三、9月6日-8日,课程网上申报,向教育厅报送纸质材料
教务处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