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17〕35号
为适应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丰富人才培养内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全面梳理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知识结构,在总结以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开展2017级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为资源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为核心使命,探索并完善“通识基础+专业素养+个性发展”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烈、人文素养较高、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融通、实践技能突出,富有自我学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修订原则与要求
(一)参照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培养方案
各专业在分析学生发展需求、行业发展需求、国家发展需求以及国际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本科大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内容要求,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专业培养要求。鼓励工科专业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进行专业建设,积极探索“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
(二)确定专业定位,落实培养目标
在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下,结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及学科特点,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出发,明确专业定位,科学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确保在培养方案中加以落实。培养目标应做到可描述、可测定、可区分、可评价,并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中,构建适应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每门课程或实践环节在实现培养目标和达到毕业要求中的作用,课程或实践教学内容要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密切联系,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梳理课程体系,明确课程关系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毕业生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分解其能力要素,进而确定对应知识点并组成知识和能力模块,优化课程体系,凝炼专业特色。构建体现“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集中实践”有机融合、层次分明的课程体系。明确每门课程或每个培养环节的目标和作用,注意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具有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应尽量避免后期课程体系调整影响学生选课或重修。
(四)优化知识结构,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模式
根据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整合优化、更新教学内容,避免课程之间简单重复、错位交叉等问题,并将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的科研成果引进课堂、引入教材;尤其是要在课程体系中融入计算思维、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有关的知识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落实“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工程教育认证理念。改革课程考核模式,加强过程考核,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要求探索多样化、科学化、合理化、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方式。
(五)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协同育人
规范各类实践教学过程,增强实验的综合性和设计性,切实加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高各类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学科特色,有效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推进协同育人,拓宽实践渠道。
(六)培养创新创业思维,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
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专业教育过程中应启发和训练学生创新创业思维,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与职业生涯或创业生涯发展需求相融合,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为创新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实行学分制改革,拓宽个性化培养途径
实行学分制,丰富课程资源,给学生创造更多自主学习的空间,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在基础能力、兴趣特长、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差异,实行基础课分类教学,灵活设置专业方向,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双学位课程,鼓励各学院开设定位和目标清晰的多元化人才培养试点班。
三、课程体系结构
(一)课程体系结构
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等四个课程模块组成(见表1)。鼓励工科专业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构建符合要求的课程体系。表1中,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集中实践部分的学分,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表1 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模块 |
模块分类 |
具体分类 |
学分要求 |
通识教育课程 |
通识必修课程 |
思想政治类 |
16 (含5.5学分实践) |
外语类 |
16 |
军事体育类 |
10(含7学分实践) |
信息技术类 |
2(实验) |
素质拓展类 |
4(含6学时实践) |
通识选修课程 |
资源环境类 |
10 |
经济管理类 |
科学技术类 |
人文艺术类 |
个性发展类 |
学科基础课程 |
学科门类基础和专业类基础课程,按专业大类统一确定 |
专业课程 |
专业必修课程 |
专业基础和主干课程,专业确定 |
专业选修课程 |
专业方向课程,10 |
集中实践 |
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专业确定 |
(二)学分要求
各专业要优化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其中,理工类专业总学分176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总学分171学分左右,文、法、艺术类专业166学分左右,见表2。
表2 学分要求
学科门类 |
总学分 |
实践教学比例 (包括课内实验教学、课外实践和集中实践环节) |
理工类 |
176 |
≥25% |
经管类 |
171 |
≥20% |
艺术类 |
166 |
≥20% |
文法类 |
166 |
≥15% |
(三)学时学分
1.课内理论、实验和实践课程,原则上16学时计1学分。
2.集中实践环节,如入学教育、军训、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1个教学周计1学分;
3.学分基本单位为0.5学分。
四、课程体系修订要求
(一)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面向不同学科的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学生的思想修养、思维方式、健康体魄、优良作风、基本知识和文化素质。为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加强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按照人才培养的通识素质要求和学科专业特色,将通识必修课程分类设置(见表3),调整和丰富通识选修课程。将2013级培养方案通识必修课程中的数学类课程、信息技术类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等学科基础性比较强的课程,调整到学科基础课程模块。
表3 通识必修课程设置
分类 |
课程名称 |
总学分 |
实践或实验学分 |
面向 |
思想政治类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1 |
所有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 |
2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5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1 |
形势与政策 |
2 |
1 |
外语类 |
大学英语 |
16 |
|
所有 (外语类除外) |
军事体育类 |
军事理论 |
2 |
|
所有 |
体育 |
8 |
7 |
信息技术类 |
计算思维与信息素养 |
2 |
12学时 |
所有 (计算机类除外) |
素质拓展类 |
大学生职业指导 |
2 |
6学时 |
所有 |
创业基础 |
2 |
|
1.通识必修课程
(1)思想政治类课程:思想政治类课程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要求执行,以增强思想道德品质和素质的实效为目标。思想政治类课程除课堂理论讲授外,要求实践教学要落到实处,着力建设并打造突出学校特色的思政课系列实践教学。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将形势与政策课程从第二课堂调整到课内,实行慕课教学,作为免费教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部分思想政治类课程学期安排见表4。
表4 部分思想政治类课程学期安排一览表
课程名称 |
建议开课学期 |
建议开课大类 |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第一学期 |
文、法、艺术、经、管类 |
|
第二学期 |
理、工类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一学期 |
理、工类 |
|
第二学期 |
文、法、艺术、经、管类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第三学期 |
文、法、艺术、经、管类 |
|
第四学期 |
理、工类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第四学期 |
文、法、艺术、经、管类 |
|
第五学期 |
理、工类 |
|
(2)外语类课程:进一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行分级教学模式,建立个性化、多样化、立体化的大学英语教学体系。
(3)军事体育类课程:军事类课程以增强国防意识和军事素质的实效为目标,面向所有学生开设2学分军事理论网络优质课程,为免费教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体育课程坚持“阳光体育”、“健康体育”宗旨,以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专项技能考核为目标。
(4)信息技术类课程:计算思维与信息素养2学分,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基础信息技术素养。
(5)素质拓展类课程:个性培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包括大学生职业指导和创业基础2门课程,其中,大学生职业指导课程2学分,创业基础课程2学分。逐步建设创业基础课程,初期由创业学院组织面向部分学生授课(授课班级待定),引入网络优质课程供其余班级学习。
2.通识选修课程
(1)模块介绍
通识选修课程设置资源环境类、经济管理类、科学技术类、人文艺术类、个性发展类模块,选修10学分。通识选修课程的设置要体现通识基础性和学科前沿性。通识选修课程各模块引入优质网络课程。鼓励有资源的研究所和教辅单位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程。鼓励开设通识性实验类选修课程。
各教学单位系统梳理和调整已经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并以此为基础,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及自身人才培养特色,将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具有普及性和特色的课程引入通识选修课程资源,每个学院着重推出5-6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
(2)修读要求
学生应在本专业所属学科类以外其它类模块中选择相应课程修读,不能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已列课程内容相近或者重复的课程。为了更好地突出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定位和资源环境类、经济管理类等学科专业优势,更好体现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学生应在本专业所属学科类以外其它每类模块中至少选择1门课程修读。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模块旨在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思维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具备将来在该学科任一专业发展的基本能力。学科基础课程应涵盖学生必须学习的学科基础知识,是学生学习专业课程的基础,是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几个专业所设置的,体现学科专业最基础、最核心的共同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包括学科门类基础和专业类基础课程。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专业类划分情况,请各学院按照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程,深化大类培养改革。凡属同一专业大类培养专业,原则上打通第一学年课程。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统一设置的年限要与专业分流时间有效衔接。
各学院面向一年级本科新生开设16学时新生导论课,由教授或教学骨干讲授,内容包括:学科前沿、行业发展方向、职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知识结构等。
学科基础课程中数学类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门课程。数学类和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面向理工类和经管类专业开设,指导学期见表5。
表5 数学类和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指导学期
课程名称 |
建议开课学期 |
建议开课大类 |
|
|
高等数学 |
第一、二学期 |
理工、经管类 |
|
线性代数 |
第三学期 |
理工、经管类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第四学期 |
理工、经管类 |
|
计算机技术基础 |
第二学期 |
理工、经管类 |
|
(三)专业课程平台
1.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旨在培养学生在该领域内应具有的主干知识和毕业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能力,应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反映专业发展前沿的基础知识。专业课部分既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也包括该专业领域的基础前沿课程。
专业必修课由各学院根据该专业具体情况进行设置,在设置时要充分论证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严肃性,避免因人设课。
(2)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该专业领域内或某一方向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按人才培养类型设置的限制选修模块课程,课程内容专业性强,反映专业方向的技术知识,是专业必修课的深化和延伸。鼓励各专业结合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设置方向模块课程。专业选修课要求为10个学分,各学院设置应选学分数1.5倍以上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原则上每门课程不超过2学分。
(四)集中实践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军训、课程设计、认识实习、教学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入学教育1周,计1学分;军训2周,计2学分。入学教育和军训为免费教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重视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各专业根据本学科教学规律、实践教学要求及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来设置和分配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顺序、时间分配等方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和相关课程相匹配。鼓励各学院创造条件支持学生选择体现学科交叉知识的毕业设计(论文)研究。
五、第二课堂(“仰山慕水”计划)
为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及综合素质,学校调整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将部分实践活动和课程调出,重新修订第二课堂计划。本着“博世界万物以达观”的办学理念和对我校师生传袭的山水文化的发扬,学校设计了第二课堂“仰山慕水”培育计划,内容包括:自我阅读、聆听讲座、志愿服务、自治管理、社区体验等,还包括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科研训练、论文成果等实践活动,要求在毕业前至少取得8个学分。具体计划和要求由校团委组织。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验教学、课内实践教学、集中实践等环节。课内实验和实践教学随理论教学在课内进行,鼓励课内达到16及以上学时的实验课程独立设置;集中实践环节要求见“四、(四)”。各专业依据培养目标,整合实验、实践内容,细化集中实践教学内容,规范实践教学安排,科学构建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体系。确保理工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比例不少于总学分的25%,经管类、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0%,文法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15%,强化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训练。
七、其它修订要求
(一)确定专业核心课程
结合学分制的实施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从学科范围内确定10门专业核心课程,在教学进程计划表(附件2)课程名称前用★标出。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通识基础、学科、专业和实践等环节的素养要求。
(二)对学期学分和周学时的控制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每学期的学分数。培养方案中每学期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6学分,周学时不超过30学时(含实验)。
(三)学科和专业课程前置
各专业根据学期课程安排和实际授课情况,适当安排部分学科和专业课程前置。
(四)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课程设置考虑前后衔接,科学设置课程。注明课程修读顺序和前后衔接关系。为确定课程的先修顺序,避免课程之间的逻辑顺序颠倒,以及指导学生按序进行课程修读,各专业需参考样例(见附件1)制定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五)本次培养方案调整中要同时附上英文课程名称,各专业提交英文版教学计划表(见附件2,英文版教学计划表模板正在整理中,晚些下发)。
(六)试点班和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
试点班和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修订意见执行,要突出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特色,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和体现人才培养目标。
(七)双学位培养方案
本科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参照修订意见设置课程模块,建立课程体系,按照修订意见要求的日期同时提交培养方案。
八、有关要求
请根据学院聘请专家审核培养方案意见和以上要求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按照审核评估评价指标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达成的“四个度”(目标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运行有效度、用户满意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梳理课程体系,实现培养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培养方案修订日程安排(附件3)积极准备,按时提交本科培养方案。
教务 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