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17〕47号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地学知识深厚、地质技能全面的优秀人才,同时为迎接2018年国家教育部的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决定举办“河北地质大学第二届地质知识与技能大赛”,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培养竞争意识,深化地经渗透,拓宽专业领域,夯实专业基础,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专业素养,增强专业技能,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事宜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河北地质大学所有地学专业的在校本科生(二年级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对地学知识感兴趣的在校生均可以参加。
(二)赛事分组
大赛分三个组:专业组(资源学院与华信学院资环系本科生)、非专业组(其他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组;
(三)赛事时间
本次大赛定于2017年12月23-24日举行决赛。
(四)赛事地点
赛事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楼、资源学院实验室。
决赛地点:惠馨园五楼。
(五)评委组成
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各参赛学院院长、副院长。
裁判员:资源学院全体教师
二、竞赛及要求
大赛设定“地学知识竞赛”、“地质技能竞赛”及“地学知识综合运用竞赛”等层次。“地学知识竞赛”和“地质技能竞赛”每个队必须参加,否则为自动放弃。“地学知识综合运用竞赛”专业组及研究生组必须参加,竞赛成绩按参赛组统计,分别计入总成绩。
三、赛事组成
(一) 地学知识竞赛
专业组: 矿物学、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古生物学等基础知识。
非专业组: 矿物、岩石、天体、河流、海洋、冰川、火山、岩浆、地貌、环境、灾害、地质年代表等地球科学知识。
研究生组: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古生物学、矿产勘查、应用地球化学、普通物探、普通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基础知识。
(二) 地质技能竞赛
专业组: 矿物、岩石、矿石、古生物的鉴定(手标本及薄(光)片)
非专业组: 矿物、岩石、宝石的手标本鉴定
研究生组: 矿物、岩石、矿石、古生物的鉴定(手标本及薄(光)片)
(三) 地学知识综合运用竞赛
专业组: 计算机综合制图
研究生组: 地质案例分析
(四) 地学综合知识竟答
专业组和研究生组总分各前四名,非专业组总分第一名参加。
比赛内容: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古生物学、矿产勘查、应用地球化学、地球化学、普通物探、普通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基础知识。
四、竞赛日程
(一)报名阶段
每三人组一个队,每个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组建队伍。
报名方式:学院及硕士点组队,集体报名;或个人组队直接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报名地点:资源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主楼626房间)
联 系 人: 肖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 0311-87208397
(二)培训阶段
各参赛队伍自报名后可以利用课外时间到资源学院实验室进行实践,资源学院安排教师辅导。培训时间12月5日至12月20日。
(三)竞赛阶段
2017年12月23日上午,地学知识竞赛;
2017年12月23日下午,地质技能竞赛;
2017年12月24日,地学知识综合运用竞赛;
2017年12月24日晚上,地学综合知识竟答及颁奖。
五、奖项设置
评委根据各阶段竞赛成绩,结合大赛现场竞答评分,评选出获奖的队伍。按报名组设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综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单项奖(按报名组统计)
一等奖:参赛队10个之内设一名,10-20设二名。20以上设三名。
二等奖: 参赛队10个之内设二名,10-20设四名。20以上设六名。
三等奖: 参赛队10个之内设四名,10-20设六名。20以上设九名。
优秀奖:占参赛队的30%;
综合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为鼓励各学院和部门积极组织参加,设优秀组织奖。
主办: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承办:河北地质大学资源学院
本次赛事及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地质大学资源学院。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