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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7-12-22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17〕51号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近期组织的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议会反馈意见、院校调研和学校十三五规划中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调整等情况,结合《河北地质大学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对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科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人才培养特色

    经学校组织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讨论会讨论和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备人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理念,富有山水情怀,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信息素养、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国际视野,符合新时代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我校“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学科专业交叉特色有效支撑了复合型人才培养,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1.知识的复合:主要体现在课程体系模块的有机联系与整合,以及每一个模块中交叉学科课程的设置,鼓励体现“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交叉课程设置,具体为:通识基础知识(包括信息素养知识、创新创业知识等基础知识和跨学科选修基础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包括跨学科选修专业知识)。

    2.应用能力的复合:主要体现在通过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复合能力方面,鼓励体现“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实验实践教学和活动设置,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包括:课内实验+集中实践(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仰山慕水”能力培养计划(包括创新创业实践、科技活动实践等社会实践和技能比赛等)+特色实习(由各人才培养单位自定)。

    3.在毕业要求中要体现“培养具有‘情怀、素质、素养、能力、意识与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4.请各学院围绕调整之后的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明确各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定位,体现学院或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二、明确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的关系

    1.各专业参照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围绕培养目标确定培养要求、毕业要求,设置课程体系。

    2.根据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理工科专业将工程教育认证等行业认证和新工科建设等思想体现到培养方案中。

    3.专业大类应体现专业间知识支撑、渗透和课程共享。

    三、确定专业核心课程

    结合学分制的实施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确定8-10门专业核心课程(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中要求确定10门)。

    四、培养方案格式要求

    为了更好的体现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的关系,将《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与基本格式》(附件)的部分内容和格式做了调整,增加了“专业介绍”,细化了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毕业要求,设置了“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表”等,去掉了“指导思想”。请各专业负责人对照《培养方案内容与基本格式》中的具体要求,参照示例,调整并规范培养方案的内容与格式。

    注:附件中标红的为调整的内容。附件第七项课程设置中,课程和实践教学结构与学分要求(表1)和教学进程计划表(表2)未作调整,不再提供电子版。

    五、培养方案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2日前修订并提交本科专业培养方案(A4纸单面打印,第一页盖学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教务处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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