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8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2019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把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卓越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立项要求
(一)为了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负责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鼓励近两年有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申报。
(二)承担有省教改项目的,其承担的教改项目结项后,方可申报下一轮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教改项目。
(三)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省教改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数额
本次拟遴选上报20项。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1式5份交本人所在单位。
(二)项目所在单位初审、汇总,统一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以上材料于2018年11月1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