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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08 审核者:管理员

    • 冀地大教务处〔201920

      各学院(系、部):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科学管理,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按照《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冀地大〔201876号)、《河北地质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冀地大教务处〔201848号)要求,认真、规范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确保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一)2019527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并交指导教师、评议教师审阅;

      (二)2019529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三)2019530-64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201966日前,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五)2019610日前,上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

      (六)2019622日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评表。

      以上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选题及开题

      1.毕业设计(论文)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和科研工作选择题目。选题的广度与深度应能够反映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水平,难度要适当,要体现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不得选做非所学专业的题目。

      3.选题题目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项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4.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举行开题报告会,集中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书,并做好开题报告会纪要。

      5.指导教师务必结合学生所选题目,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有针对性地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严禁由他人代写。

      (二)撰写过程

      1.各学院应对指导教师提出明确的指导要求,对于敷衍了事、不尽职尽责的教师应及时批评指正,对于拒不服从管理和在指导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职的教师,取消其下一学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2.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查阅、搜集、进行有关试验等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完成质量等。

      3.指导教师要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要着力解决审核评估中发现的毕业设计(论文)题量少,工作量不足等问题,同时要培养学生严谨、诚信的科学态度,坚决杜绝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4.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规范化写作的指导,严格按照《河北地质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冀地大教务处〔201848号)要求进行规范写作。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结束,各学院(系、部)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质量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撰写是否规范。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整篇论文内容的30%,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相似率较低、撰写不够规范的,学院(系、部)应勒令学生限期修改;对于情节严重者特别是相似率达到50%以上或毕业设计(论文)重要内容存在抄袭的,学院(系、部)应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令其重新开题和撰写。

      (二)在各学院(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对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同时上报河北省学位办 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平台进行检测,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不合格的,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予毕业,同时追究指导教师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请各学院(系、部)于610日前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Word版电子文档,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四、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各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与管理,科学制定答辩程序和本学院答辩评分标准,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工作集中在6月初开展并完成,各学院(系、部)请勿提前或延后,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展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教务处届时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部)的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和归档

      (一)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认真审阅,并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书写评阅意见,并客观、真实地评定成绩。注意:严禁按格式化、雷同化样本撰写评阅意见或找别人代写。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质量、毕业生答辩情况,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意见,撰写答辩评语、评定答辩小组成绩。

      (三)学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统一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和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教师、指导教师意见综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其中成绩优秀者所占比例应控制在10%左右。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要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包括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会记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和电子版)、答辩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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