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19〕34号
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培育教学团队,拓宽学生个性发展渠道,培养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我校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微专业”的建设工作。
一、“微专业”建设的具体要求
“微专业”建设的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度微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冀地大〔2018〕69号)。
2018年度微专业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如继续建设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
“微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和团队填写并提交《河北地质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微专业”“泛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各一式三份,于9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度“微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河北地质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3.《“微专业”培养方案》
4.《“微专业”“泛课程”教学大纲》
教 务 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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