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19〕第 43 号
各教学单位:
核对“教学安排表”是教学任务落实前的必要工作,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各教学单位是培养方案制定、教学任务承担的主体单位,应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并积极组织本学院相关人员认真按时完成校对工作。
一、时间安排
接通知后,各教学单位到教学运行科领取“2019-2020学年春季教学安排表”,依据各年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仔细校对,并于10月21日之前交回校对表格。
二、“教学安排表”的校对说明
1.本表格由综合教学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校对完成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按时交回运行科。
2.“教学安排表”是根据各学院各年级各专业所执行的2013版、2017版、2018版(部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请注意对应关系;
3.2018级、2019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安排应按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上)第11页的情况说明执行。
4.教学安排表的校对重点是“课程名称”、“学分”、“课程属性”是否正确,“实验学时”一栏请按培养方案所列学时人工填写。
5.因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新增课程较多,如对课程归属有疑义的,请确定之后与教学运行科联系。
6.“教学安排表”所列内容为各教学单位2019/2020第二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其中“必修”课应全部开设。“限选”课应结合学生实际选修学分情况给予安排,如“开课院系”非学生所在学院,请务必与课程开设单位沟通确认后再予以开设。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