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为更好地满足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办学特色,优化专业结构,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
二、申报原则
设置和调整专业要主动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行业需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发展新工科、新文科等专业,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体现学校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要求
(一)新专业应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基础做支撑。新设置专业须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辅人员、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二)各教学单位对于陈旧过时、就业率低、布点过多、生源差的专业应及时主动调整或撤销。原则上学院增设一个新专业,停招一个老旧专业。
四、材料报送
普通本科专业申报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七份,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提交《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七份,以上同时申报《普通本科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汇总表》一份。
普通本科专业调整提交《调整专业汇总表》一份,包括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
请教学单位于7月2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
5.《普通本科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汇总表》
6.《调整专业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