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0〕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高水平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一)省级数量
学校推荐申报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国家级数量
学校推荐申报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度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需继续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从本年度推荐申报省级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遴选3个,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条件
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立项建设专业至少已有两届毕业生。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四)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五)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流程
(一)省级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论证完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国家级申报
1.2019年度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本年度遴选出的3个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填写《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论证完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向学校提交。
3.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在线填报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建设与验收
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期为三年,学校将对立项建设专业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与评估。建设期满后,各学院要对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给出自评结论。学校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评估。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和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五、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推荐汇总表》(1份)、《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5份)、《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5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gujyk@163.com。
六、其它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结合学校、专业办学定位和建设规划,重点推荐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改革成效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一流、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的专业,做好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准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请务必申报,学校将优先推荐建设。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预通知》
3.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推荐汇总表
4.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5.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