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24 审核者: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为了有效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河北地质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2020〕9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并认真完成教材征订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需登陆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教材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截止日期为12月1日,逾期教材征订系统将自动关闭。

    纸质文档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4日。

    二、教材选用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书,组织任课教师认真讨论、选择近三年出版的优秀适用教材。对不适用的教材在本次征订中一律淘汰。请各级领导在教材的选用上遵循“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及教育部推荐教材”的原则,把好质量关,保证优质精品建材进入课堂。

    2.课程教材选用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由任课教师提出教材使用建议并提供样书,学院(教学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最终确定本学期所有教材选用结果。

    各教学单位,确认所订教材无遗漏、无错订后,填写“教材征订单”(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3.思想政治理论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新闻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应确保征订并统一使用国家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附件2马工程教材及对应课程目录)。同时,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并上报马工程教材征订统计信息表(附件3)。

    4.选用外文原版教材,应填写“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4),申请通过后方可征订。

    5.选用的自编教材,需在征订单上单独列出并注明自编教材。同时,首次选用的自编教材应填写“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5),申请通过后方可征订。

    6.选用教材时应选择正规出版社正规出版的教材,需从正规出版社能直接订购到,所有通过其他渠道选订的教材,一概不允许订购。

    7.本科生应使用本科教材,不允许使用高职高专教材。

    8.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需统一使用同一种教材,不允许出现同一课程不同班不同教材的情况。

    9.不需要征订教材的课程,应填写《未征订教材统计表》(附表6),由教师本人亲自签名,并提交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将纸质汇总单提交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三、其他说明

    1.本部与北校区教材信息需分开征订和上交(本部与北校共用同一教材时,由教师在系统中手动拆分班级,分开征订,在北校区上课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北校区)。

    2.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选课学生人数不确定的,可暂不征订教材。

    3.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17级学生暂不征订教材。

    4.教材选用的其它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北地质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附件1:教材征订单

    附件2:马工程教材及对应课程目录(电子版)

    附件3:马工程教材征订统计信息表

    附件4: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

    附件5: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附件6:未征订教材统计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24日


    下一篇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电话:0311-87208077 邮编:050051

Copyright @ 2016-2017 http://jwc.hg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冀ICP备字150026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