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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17 审核者: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电函〔2021〕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举办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过比赛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推荐参加省赛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每位教师限报一件作品。

    二、项目设置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三、参赛方式

    本次活动作品报送和评审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参赛教师登录活动平台(http://hbds.ppt.101.com),注册后提交作品。

    四、作品推荐和遴选

    (一)院级推荐

    各教学单位参照《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2)的要求和推荐参考指标,组织比赛交流活动,于6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推荐选拔,并按照要求指导教师提交作品及相关材料。

    (二)校级遴选

    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赛交流活动。省赛获奖教师将获得由教育厅颁发的证书。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1日前提交《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805819228@qq.com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电函〔2021〕3号)

    2.《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3.《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推荐教师汇总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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