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6 审核者:管理员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开展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立项满1年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 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研究计划及实施措施;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3.材料准备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提交省级《中期报告书》(一份)(见附件1)。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提交校级《中期检查表》(一份)(见附件2)。

    二、结项工作

    1结项范围

    2019年立项及之前办理延期结项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

    2、材料准备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3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省级新工科项目结项材料相同)。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4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

    三、工作程序

    1. 项目检查、验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及审核验收工作,切实发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我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培育孵化高水平教学成果。认真检查、监督项目的开展情况,严格审核项目验收资料的质量性、真实性、完成情况等,并签署二级单位审核意见。

    2. 各教学相关单位审核、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1125日之前收齐下列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5)及省级《中期报告书》、《校教改中期检查表》。

    结项工作:《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及结项相关材料。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级、各批次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

    四、其它

    省英语教改项目待教育厅通知安排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省级《中期报告书》

    附件2:校教改中期检查表

    附件3:省级教改(省级新工科)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4: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5: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6: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20211116


    下一篇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电话:0311-87208077 邮编:050051

Copyright @ 2016-2017 http://jwc.hg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冀ICP备字150026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