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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季学期开通特殊选课阶段的通知

日期:2022-03-16 审核者: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为复学、转专业及需重修的学生开通选课通道,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相关学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课对象

    需重修选课学生,休学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以及涉及补修和提前修读的在校生或延迟毕业学生。

    二、选课方式

    校园内部网络,辅助教务系统中选课。

    三、操作时间

    请在规定时间进行选课,过期不予办理。

    重修报名及缴费时间: 316 14:00- 3258:00

    重修选课时间: 317 9:00-3258:00

    复学及转专业选课操作时间:即日-325

    四、系统登录入口

    本次选课在“河北地质大学辅助系统”中完成,请在学校内部网络环境中进行操作。

    方式1. 进入网址:http://202.206.144.42/newjw

    方式2.在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官网教务系统栏目中选择【辅助选课】

    方式3.点击河北地质大学综合教务系统底部超链接【辅助选课】

    五、登录账号

    登录账号密码与学生本人在河北地质大学综合教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一致。

    六、选课步骤

    学生登录系统后首先要仔细阅读通知公告中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己的修读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选课。

    (一)重修选课

    1.重修报名:请在 “重修报名”菜单下进行报名。因培养方案调整,停开的课程,可以通过“停开课重修报名”菜单进行申请。

    2.课程要求:所选重修课程都应是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设课程,该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能申请重修。

    3. 重修课程以【申请】->【缴费】->【选课】流程进行。

    4.重修选课结果会在学生的综合教务系统中显示,若教务系统中未显示,请在选课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教学运行科进行处理。

    5.如在缴费后放弃选课或退课,重修费用将由财务部门退还到学生在提交重修申请时提交的本人的建行卡账号内。

    6.对于单独开设课堂的重修课程,选课时候需选择单独开班的课堂。(单独开班的课堂开设情况请在系统的“通知公告”菜单下查看)

    (二)转专业选课

    转专业选课请在【特殊选课】下的【转专业选课】中进行操作。

    1.查询要选的课程。

    2.选中自己的培养方案。

    3.选中自己需选的课程单元(一次只可选择一门,多门课需多次申请),提交选课申请即可。

    4.需退课的可在本页面下点击“如需退课点击这里”。

    5.调换课堂(课序号)的先退掉原课堂,再选择新课堂。

    ***转专业选课结果可直接在正式教务系统的选课结果中呈现。

    (三)复学选课、修读高年级课程或补修低年级课程的选课

    复学选课、修读高年级课程或补修低年级课程的选课请在【特殊选课】下的【选课申请】模块下进行操作。操作步骤如下:

    1.查询要选课程。

    2.选择特殊选课原因(请正确选择,只有符合要求的选课申请才会批准)。

    3选中培养方案(双学位的会有两个培养方案,请注意区别)。

    4.选中对应课程单元,提交选课申请。

    5.打印《选课申请表》,在选课结束3个工作日内,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批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选课不判断选课时间冲突,请同学们谨慎操作,课程课表需要到正式教务系统查询上课时间地点,免听自学方式的,请联系学生所在学院协调解决课余量的问题。

    2. 重修选课需要完成1重修申请2重修缴费3重修选课三个步骤方可有效,缺一不可,请尽早完成所有操作。

    3.只有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才可进行“转专业选课”,否则无法正常选课,如系统未检测到转专业信息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解决;涉及到容量不足的,请联系教学运行科帮忙协调是否容量可以扩充;转专业学生的公共课时间不冲突的可以不退课,时间冲突的需要先退再选。转专业的选课即选即有效,不用审批。

    4.复学选课、提前修读或者补修课程选课的选课申请需在网上报名后3个工作日之内持打印好的选课申请表到教学运行科审批确认方可有效,过期的申请将视作放弃选课;复学选课需携带相关证明。

    5.特别提醒学生注意,转专业选课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复学选课、补修或提前修读选课的详见附件2,重修选课的详见附件3。所有附件均到教务处网站的电子通知下的附件里查找。

    6.转专业、重修、补修和提前修读的选课请务必在选课时间结束前操作完毕,过期将不予受理,复学选课请于复学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选课手续。

    7.符合免听条件的,可以申请免听自学,免听自学申请请按最新的“关于《免听自学申请表》相关规定调整的通知”要求执行。

    7.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到教学运行科咨询。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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