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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03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253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4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部)自评摸底

    各学院(教学部)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价指标》(附件2)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评估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完善教学管理文件,留存教研室备查。请学院(教学部)根据自评情况填写《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摸底情况表》(附件3)。具体要求:

      1.基层教学组织主要是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等基层组织。

      2.确保所有专任教师有且只有一个隶属的基层教学组织。

    3.确保2024年前本学院(教学部)全部基层教学组织达到“合格”的建设标准,即自评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

    4.参考自评时间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82日—822日)

    2)学院(教学部)自评阶段(823日—94日)

    3)整改完善阶段(95日—924日)

    二、申报“河北省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

    目前已达到“合格”(即自评分数达到60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可申报河北省“达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此次申报“达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控制在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数量的40%

    学院(教学部)需申报填写《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4)和《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5)。

    三、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目前自评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可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每个学院(教学部)本年度申报“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不少于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教研室本年度务必申报。

    学院(教学部)需申报填写《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7)。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教学部)于2022年9月24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12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学校将在各学院(教学部)自评的基础上,成立专家组进行考查评审,根据申报条件择优向省厅推荐。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价指标

    3.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摸底情况表

    4.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5.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6.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7.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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