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2〕53号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4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部)自评摸底
各学院(教学部)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价指标》(附件2)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自查评估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完善教学管理文件,留存教研室备查。请学院(教学部)根据自评情况填写《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摸底情况表》(附件3)。具体要求:
1.基层教学组织主要是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等基层组织。
2.确保所有专任教师有且只有一个隶属的基层教学组织。
3.确保2024年前本学院(教学部)全部基层教学组织达到“合格”的建设标准,即自评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
4.参考自评时间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8月2日—8月22日)
(2)学院(教学部)自评阶段(8月23日—9月4日)
(3)整改完善阶段(9月5日—9月24日)
二、申报“河北省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
目前已达到“合格”(即自评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可申报河北省“达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此次申报“达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控制在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数量的40%。
学院(教学部)需申报填写《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4)和《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5)。
三、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目前自评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可申报“河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每个学院(教学部)本年度申报“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不少于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教研室本年度务必申报。
学院(教学部)需申报填写《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7)。
四、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教学部)于2022年9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1式2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学校将在各学院(教学部)自评的基础上,成立专家组进行考查评审,根据申报条件择优向省厅推荐。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价指标
3.学院(教学部)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摸底情况表
4.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5.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6.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7.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