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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普通本科学生学位课、专业核心课 修读指导的通知

日期:2023-09-04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3〕50号


    各学院(部):

    我校2021版各专业培养方案已明确界定了学位课的范围,标明了具体的专业核心课程,并对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规定。学位课是指培养方案中除《信息技术基础》、《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和《劳动教育》以外的所有必修课;专业核心课每个专业约8—10门,培养方案中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和标注。

    2021级起,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地大〔2017〕200号)第九条相关规定,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1.80及以上,同时专业核心课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0及以上。

    依据《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冀地大〔2019〕99号)第二十二条及《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冀地大〔2018〕83号)第八条相关规定,学位课和专业核心课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学位课课程绩点×该课程学分)/∑学位课课程学分

    专业核心课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专业核心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核心课课程绩点×该课程学分)/∑专业核心课课程学分

    (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2021级学生的预计毕业年份为2025年,请各学院(部)和相关学生对此提起足够重视。

    为使学生对此悉知学位授予条件中的学位课、专业核心课绩点要求,教务处制作的新生入学教育相关内容对学位授予的绩点条件进行了讲解,并持续借助其它宣传机会向学生们普及学位授予的相关政策。

    各学院(部)应利用新生导论课、新生教育以及其它课堂课下教育、宣传机会向学生普及和详解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条件,指导和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学业进程,避免因绩点未达学位授予标准而影响到正常获得学位的情况发生。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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