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通特殊选课的通知

日期:2023-09-15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23〕5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为转专业和需要重修的学生开通选课通道,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相关学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课对象

    需重修选课学生转专业学生。

    二、选课方式

    登录“本科教务学生端”进行选课。

    三、操作时间

    1、重修选课时间:9月1511:009月22日

    2、重修缴费时间:9月23日10:009月26日

    3、重修选课清理时间:9月28日以后

    4、转专业选课操作时间:9月159月22日

    请在规定时间进行选课,过期不予办理。

    四、系统登录入口

    本次选课进入智慧地大平台选择“本科生服务”,然后找到“本科教务学生端”进入教务系统进行操作。

    五、选课步骤

    学生登录系统后首先要仔细阅读通知公告中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己的修读情况按如下方式进行选课。

    (一)重修选课

    1.重修报名:请在首页中的“开放的可申请业务”中选择 “重修申请”菜单下进行报名。因培养方案调整,停开的课程,请到教务处网站(http://jwc.hgu.edu.cn)查询 “河北地质大学课程学分置换关系一览表”查看替换课程信息,若未查到可到学生所在学院咨询专业负责人了解是否有其他替代课程。如果替代课程在本学期开设,可进行选课操作。

    2.课程要求:所选重修课程都应是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该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能申请重修。

    3.重修课程以【申请】->【选课】->【缴费】流程进行。

    4.本次重修缴费是根据学生选课结果确定缴费金额,请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部门指定的方法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9月28日以后我们将陆续作退课处理。

    5.重修选课结果会在学生的教务系统中显示,若教务系统中未显示,请在选课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教学运行科进行处理。

    6.对于单独开设课堂的重修课程,选课时候需选择单独开班的课堂。单独开班的课堂开设情况请参照附件3,或者咨询教学单位。

    7.辅导重修的学生将在重修选课结束后由教学运行科通知个别处理。

    (二)转专业选课

    只有完成本次转专业学籍异动的学生,才可进行转专业选课。进入“本科教务学生端”,按照正常的选课步骤进行选课。

    1.转专业选课系统已退掉原专业的课程,需要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信息选课,也必须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2.进入“选课”菜单,点击“方案选课”,可进行必修课的选课和调整;公选课进入“校任选课”模块选课,该类课程只允许退课,不允许再选课;学分为0的实验课,如需更换或者重新选课请从教务系统中的“自由选课”模块中选课。

    3.因转专业,任选课学分已修够的,可退掉本学期已选的任选课。

    4.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11250002)和法理学(212950)两门课系统将进行置入选课结果,无需选课。

    窗体底端

    、注意事项:

    1.本次选课不判断选课时间冲突,请同学们谨慎操作,课程课表需要到本科生教务学生端查询上课时间地点,免听自学方式学习的,请联系学生所在学院协调解决课余量的问题。

    2.重修选课需要完成1重修申请、2重修选课、3重修缴费三个步骤方可有效,缺一不可,请尽早完成所有操作。

    3.只有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才可进行“转专业选课”,否则无法正常选课,如系统未检测到转专业信息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解决;涉及到容量不足的,请联系教学运行科帮忙协调是否可以扩充容量。

    4.特别提醒学生注意,重修选课的详见附件1,转专业选课的详见附件2,单独开班的重修课详见附件3。所有附件均到教务处网站的电子通知下的附件里查找。

    5.转专业、重修的选课请务必在选课时间结束前操作完毕,过期将不予受理。

    6.符免听条件的,可以申请免听自学,免听自学申请请按最新的“关于学生申请免听自学工作相关规定调整的通知”要求执行。

    7.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到教学运行科咨询。


                       教务处

                                                    2023年915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电话:0311-87208077 邮编:050051

Copyright @ 2016-2017 http://jwc.hg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冀ICP备字150026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