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3〕71号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教务处网站下载)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拟立项20项,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立项数量。在重点项目中设立4项“课程思政”专项,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设立“课程思政”专项数量。重点项目推荐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在省教改和校教改项目中立项建设一定数量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原则上应在《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2022)》规定的立项范围之内。
2.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
3. 项目负责人需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由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推荐,并填写《申报资格推荐表》。
4.承担有校级和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等)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周期
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教务处将按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完成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研究成果需与项目名称相关。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已经实际实施的教学改革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出版教材、课程成果、研究报告、教学研究论文等。
原则上,重点项目结项时需提交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本科学报期刊(包括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如《中国地质教育》等)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或同等级别的研究成果(国一流课程、国一流专业、相关高级别竞赛等),同时需提交其他形式的实践研究成果和研究报告;一般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笫一作者的期刊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或同等级别的研究成果(省一流课程、省一流专业、相关高级别竞赛及以上成果等),同时需提交其他形式的实践研究成果和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或“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立项编号。教材、专著及同等级别的研究成果(国一流专业、国一流课程、省一流专业、省一流课程、相关高级别竞赛等)代替教研论文研究成果结项等情况,由项目结项评审会评委鉴定。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将《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1式3份和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命名)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3年12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到邮箱hgujyk@163.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2022)》
3.《申报资格推荐表》
4.《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5.《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