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4〕63号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开展2024年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说明
1. 结项范围
2022年度立项及2020和2021年度立项且办理延期结项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省级新文科项目等)。
2.项目调整说明
对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需延期或需要调整项目成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需要提交调整申请(调整申请表应至少在结项半年前报教务处备案)。详细说明原因、项目研究进展等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延期。
3. 结项时间
原则上每年年底组织一次结项验收。
二、结项要求和材料准备
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各级项目分别按照校/省教改结项要求和标准准备结项材料。
1.立项申请书;
2.结项鉴定表:专家鉴定意见、专家组成员名单均先空着,待组织评审鉴定后统一填写;
3.佐证材料(含封皮、目录、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各类实践研究成果等);
4.调整申请表:延期结项或调整人员(含排序)的教改项目请本周四(10月31日)前提交该表;
5.结项汇总表。
三、验收程序
1.项目检查、验收
各单位上报材料前,要认真检查、监督项目的开展情况,严格审核项目验收资料的质量性、真实性、完成情况等,并签署二级单位审核意见。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项目结项验收资格,且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同时减少下一年度相关单位立项申报名额。
2.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审核报送材料后,于11月15日之前将结项相关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校教改:所有结项材料均要提交电子版,另外提交纸质版结项鉴定表和调整申请表(延期结项的提交)一式一份。
省教改:所有结项材料均要提交电子版,另外提交纸质版结项鉴定表和调整申请表(延期结项的提交)一式三份。
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盖章版一式一份。
3. 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级、各批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校级教改:专家评审后确定结项验收结果;省级教改: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步骤4填报系统。
4.填报系统
通过学校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获取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
5.省教育厅评审
省教育厅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结果。
四、其它
1.省英语教改项目根据教育厅通知安排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省级教改项目结项结项要求
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结项结项要求
附件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