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材料填报说明
一、专业分流后上报教务处材料(需要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1.《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汇总表》1份(纸质和电子版);
2.《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1份(纸质和电子版);
3.《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审批表》,教务处最后签字盖章后返还给学院存档。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中学生信息准确,学籍科预先制作了已填入待分流学生信息的预制表格,请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填写空白处学生分流信息。如需添加,请在此表基础上进行添加,并备注说明“添加”。预制电子表格以学院为单位单独发送给相应辅导员老师。
2.分流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请仔细核对;
3.严禁非大类招生专业参加分流;
4.严禁大类招生学生跨学院分流,严禁大类招生学生跨专业大类方向分流;
5.请务必严格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以免耽误后续环节工作。
6.录取专业大类字段请填写招生录取时的专业大类名称。
教务处 学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