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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9-05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17〕27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4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2018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一)立项要求及范围

    本次立项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研究项目应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把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卓越系列培养计划、二级学院综合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10项。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参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数额

    我校限报2项。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见附件3)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4)、《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7份,见附件5)等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至haojing@hgu.edu.cn。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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