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情况登记表(上有违纪情况记录)
(二)考场情况说明
(三)学生考试违规、违纪事实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作弊询问记录表
(五)违纪学生本人的《检讨书》
(六)违纪学生所在学院处理意见
注:前三项材料为开课院系提供,后三项材料由违纪学生所在学院提供
二、 相关材料填写说明
(一)考试违纪作弊询问记录表填写说明
除了该表格中基本的信息外在填写询问内容时需要写明以下几个方面:
1. 问询说明考试作弊的过程,必须写清楚。(所写作弊过程必须与学生检查中所写的作弊过程一致。)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的几点几分通过什么手段进行作弊的过程。
2. 问询学生在考试之前有没有辅导员、监考老师或任课老师向其传达过考试的规章制度以及作弊的后果?
3. 问询学生对这次作弊有什么认识?今后在该方面如何表现?
注:(1)询问内容最后的违规考生签名须本人签名,手印必须按在名字上面。
(2)询问人、记录人签名处至少两名老师签名。
(3)辅导员本人把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涉及学生隐私,不可别人代替送交材料)
(二)学生的检讨书书写说明
1. 应符合检讨书的应用文的基本格式
2. 检讨深刻,态度诚恳
3. 应包括学生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号、学院专业班级);
4.指明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科目,并详细描述违纪或作弊的过程(重点描述);
5.写明对本次考试违纪或作弊的认识、教训和反思(认识深刻、态度诚恳);
6.谈谈今后在学习和工作中应如何行事。
(三)学院处理意见说明
作弊、违纪学生所在学院须依据《河北地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冀地大〔2017〕139号)出具对违纪或作弊学生的拟处理意见。其中须说明学生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对应文件的那一条哪一款,并适用哪一条哪一款提出相应处理、处分意见,以及学生作弊后的情节依据处分规定应怎么认定。
最后落款为学院的违纪处理委员会,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