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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7-03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17〕17号

    各学院(系):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科学管理,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认真、规范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确保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管理

    (一)各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要全过程监控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过程,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顺利完成。

    (二)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预期达到目标,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要努力培养学生严谨、诚信的科学态度,对于毕业设计(论文)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指导教师要给予学生严厉批评,令其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三)各学院(系)要根据往年自查和学校抽查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质量。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结束,各学院(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质量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撰写是否规范。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相似率较低、撰写不够规范的,学院(系)应勒令学生限期修改;对于情节严重者特别是相似率达到50%以上或毕业设计(论文)重要内容存在抄袭的,学院(系)应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令其重新开题和撰写。请各学院(系)于6月3日前将《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一览表》(教务处网页下载,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二)在各学院(系)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对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同时上报河北省学位办 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平台进行检测,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不合格的,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予毕业。请各学院(系)于6月8日前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Word版电子文档,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三、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与管理,要规范环节,严格程序,防止走过场。答辩工作集中在6月初开展并完成,各学院(系)请勿提前或延后,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展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教务处届时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系)的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和归档

    (一)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认真审阅,并严格按照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书写评阅意见,并客观、真实地评定成绩。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质量、毕业生答辩情况,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意见,撰写答辩评语、评定答辩小组成绩。

    (三)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统一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办法和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教师、指导教师意见综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其中成绩优秀者所占比例应控制在10%左右。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要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包括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会记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纸质和电子版)、  答辩会议记录等。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各学院(系)要对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查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评表》(教务处网页下载),于6月16日前将《河北地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评表》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教务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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