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17〕48号
各学院:
为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无误,现将“2018届预计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单”下发至各学院,具体核对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籍信息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指定老师负责信息核对工作,并对学生讲清信息核对的重要性。
二、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对教务处下发的名单中本人的各项信息认真核对,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原则上不允许代签。学籍信息核对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如下:
1.学生除姓名、身份证号字段外信息有误,在“备注”字段内注明正确内容;
2.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字段信息有误,在“备注”字段内注明正确内容,并在学院提交名单时与学院指定负责人一起到学籍科说明情况;
3.对于留级下来的学生,学院内部要根据工作交接联系学生核对签名。如确实经多方无法联系的,要在“备注”内注明实际情况,“本人签名”处留白;
4.对于应征入伍且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各学院要在“备注”内注明“****年*月应征入伍”,“本人签名”处留白,同时迅速联系学生或其家长携带入伍通知书到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5.对于参加出国交流的学生且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各学院要在“备注”内注明“****年*月出国留学,预计****年*月回国”,“本人签名”处留白,同时联系学生或其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6.如果名单有遗漏的学生,可参照名单中的字段将信息增至本学院名单的最后一行。
三、学籍信息核对单在核对完成后,由学院指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7年12月11日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教 务 处
2017年 12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