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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12-19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17〕5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附件1),学校现开展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分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与教学发展与改革实践项目。其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面向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拟立项30项;教学发展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我校2015至2017年度引进的博士,拟立项10项,旨在促进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发展。

    2.申报要求

    (1)原则上应在《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2017)》(附件2)规定的立项范围之内;

    (2)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 项目申请人将《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2. 经所在单位初审、汇总,统一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将以上材料于2017年1月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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