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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08 审核者:管理员

    冀地大教务处〔2018〕44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模式改革,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共享,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立项建设,分批建成若干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能代表我校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教学水平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在面向校内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的基础上,择优上线省级、国家级MOOC平台,以进一步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同时探索实践跨校选课与学分互认,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二、建设范围

    面向全校所有本科课程,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各类精品课;量大面广的通识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具有我校鲜明学科特色的专业核心课;其他具有推广价值的高质量课程。

    二、建设要求

    申报参加我校2018年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课程,应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按照《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要求进行立项建设,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鼓励高水平教师尤其是教学名师等申报。

    课程负责人必须实质参与课程资源的建设及应用,每位申请者作为负责人限报1项。鼓励我校教师作为负责人申报校际联合项目。

    2.课程团队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应配备必要的助理讲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

    3. 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每位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加的在线课程建设不应超过2项。

    (二)课程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以及满足高校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四、立项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河北地质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请书》(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已经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不能再重复申报,未完成在线课程立项建设任务的课程负责人不能再次申报在线课程立项建设。

    (二)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向学校择优推荐,申请书中应写明学院具体的保障措施和意见。

    (三)各单位将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及《河北地质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 2018年11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的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五、建设程序

    (一)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2019年6月由学校组织进行中期检查,2019年12月份由学校组织进行验收。所有课程最迟应在2020年春季学期上线运行,并依托资源平台在校内开展教学。上线运行1个学期后,学校将对每门课程的开课情况进行总结检查。

    (二)由在线课程负责人带领团队根据建设要求自行建设并开展应用,学校对建设完成的在线开放课程,视为通过验收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下拨一定建设经费,立项初期和中期检查合格后分别拨款50%。建设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使用,确保全部经费用于课程建设。对中期检查不合格、未能如期上线开课或建设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学校将视情形对该课程限期整改或取消建设,并根据情况追回拨付经费。

    (四)学校资助建设的课程版权归属学校。经学校审核,课程团队可以在校外的相关在线教学平台开课,所得收益归团队所有。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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