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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18 审核者: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下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书,组织老师认真讨论选择近三年出版的优秀适用教材。教材征订日期为12月18日至12月25日,逾期教材征订系统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完成教材征订。

    1.对不适用的教材在本次征订中一律淘汰。请各级领导在教材的选用上把好质量关,做到慎之又慎,必须遵循“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及教育部推荐教材”的原则。

    2.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应把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纳入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教学计划,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国家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3.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任课教师提出教材使用建议并提供样书,由课程组或教研室最终确定本学期所有教材选用结果。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核对,确认所订教材无遗漏和错订后,由教师本人亲自签名,并提交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将纸质汇总单提交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4.本部与北校区教材信息必须分开征订和上交(本部与北校共用同一教材时,须由教师在系统中手动拆分班级,分开征订,在北校区上课的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北校区)。

    5.不需要征订教材的课程,必须填写《未征订教材统计表》,由教师本人亲自签名,并提交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将纸质汇总单提交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6.本科生必须使用本科教材,不允许使用高职高专教材,请各位老师选用教材时务必注意。

    7.同一专业、同一课程,必须统一使用同种教材,不允许出现同一课程不同班不同教材的情况。

    8.本学期大四不征订教材。

    9.选择教材时必须选择正规出版社正规出版的教材,必须从正规出版社能直接订购到,所有通过其他渠道选订的教材,一概不允许订购。

    10.教材选用的其它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北地质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1.请各校区按照要求用教材征订系统进行征订,并于12月25日前报教材科。

    请各位老师登陆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教材管理系统进行征订


    教材科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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