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发挥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持续引领作用,打造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的教学团队,根据目前院系调整、人员变动、部分负责人岗位调整等情况,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团队(含负责人)的备案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调整范围
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团队(含负责人)。
二、负责人与团队条件
(一)负责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原则上教授职称,校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副教授职称。
(三)教学团队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
(四)其它条件参照一流本科专业相关文件确定。
三、备案调整要求
(一)院系调整前后团队成员(含负责人)无变化的一流本科专业,填写《备案申请表》。因院系调整、人员变动等需要调整团队成员(含负责人)的一流本科专业,填写《调整备案申请表》。
(二)请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要求以及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调整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此次确定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需至少进行持续三年的建设。
四、申报材料
请教学单位于9月14日前,将各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调整备案申请表》(附件2)各1份、《汇总表》(附件3)1份,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hgujyk@163.com。
五、其它
各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团队原则上保持稳定性,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学校申请。
附件
1.《备案申请表》
2.《调整备案申请表》
3.《汇总表》
4. 一流本科专业名单
教 务 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