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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自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15 审核者:管理员

    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的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与带动作用,更好的实施建设规划,现开展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一、自评项目范围

    2020年度省拨质量工程经费建设项目(见附件),包括各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二级学院综合改革试点、校内准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由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开展自评工作,请按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相关通知要求提交自评材料。

    二、自评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对照绩效目标或建设规划进行检查。自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目标、任务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等。

    专业综合试点和一流本科专业重点围绕专业定位、专业规范管理、改革成效、师资建设、培养质量等进行自查。一流本科课程重点围绕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课程目标支撑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更新、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进行自查。

    2.项目主要建设成效,包括阶段性成果、基本经验等。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4.项目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情况。

    5.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三、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自查情况填写《质量工程项目年度自评报告》(附件2),确保自评报告中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相关佐证材料学院留存。项目所在单位积极进行督查并审核,同时汇总、填写《2020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评汇总表》。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与一流本科专业是同一专业的项目,可以合并提交一个《自评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分别叙述。

    请各单位于14日前将《自评报告》及《2020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评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hgujyk@163.com

     

     

    附件:1. 2020年度省拨质量工程经费建设项目

    2. 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自评报告

        3. 2020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自评汇总表

     


     

     

    教务处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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