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反馈机制,加强持续改进。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春季学期“听课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活动时间
教学周第12周作为“听课周”,各教学单位开展集中听课活动。
(二)听课人员
1.各教学单位全体处级领导、院级督导组成员。各教学单位可根据需要扩展听课人员范围。
2.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同时参与。
(三)听课任务
每位领导、督导听课次数至少为2次,每次至少听满一节课(45分钟)。
(四)听课记录方式
听课人员做好听课及评价记录,听课表使用平时听课时对应的表格,各教学单位领导使用“河北地质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院级督导组成员使用“河北地质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议表”。
二、组织实施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听课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听课周活动方案,对本单位的听课活动进行指导检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向授课教师反馈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二)总结材料
各教学单位认真撰写“听课周”活动总结报告,于2021年6月7日前将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活动开展情况
2.学生出勤率及听课效果
3.教师讲课效果
4.教学亮点(重塑课程内容、课程思政、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过程性评价等教学方法创新,体现两性一度等)
5.存在的问题
6.改进意见与建议
本次“听课周”活动是学校质量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设计、合理安排,通过开展听课周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任课教师的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既注重“教得好”,更注重“学得好”,将质量文化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逐步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