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管理规定》(冀地大〔2018〕208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度教学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教学督导组成员21人(名单见附件),组长:侯万福,副组长:刘德谦、郭根荣
二、工作内容
1.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听查课工作。按照教务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教学督导和听查课工作。
听课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课表可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查询方式:教务处主页-运行管理-教学质量——“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督导听课表”,下载附件“2020-2021春季学期课程安排表”,可根据校区、开课院系、教师名、课程名和上课时间等字段进行查询。
下载地址:http://jwc.hgu.edu.cn/info/1136/2564.htm
2.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向教务处或教学单位通报督导信息,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根据安排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不定期召开督导组会议。
4.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对教学效果有待提高的教师进行帮扶指导,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教学专项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教学督导组成员认真填写听课本内容,每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6.各组组长每学期第十九周汇总本组成员意见,提交教学督导组工作总结。
教学督导组应围绕教学中心开展督教、督学、督管等方面的工作,督导专家应坚持督要严格、评要中肯、导要得法、帮要诚恳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