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大教务处〔2023〕37号
各地学类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我校地质类专业青年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地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学校决定于2023年6月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学类教学单位组织初赛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学竞赛在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素质中示范引领作用,广泛组织青年教师参与,要以此为动力,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引导教师倾心教学、研究教学。
每个地学类教学单位在本单位组织初赛,并于2023年6月8日前完成初赛。为激发青年教师参与教学类竞赛的热情,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本次赛事要求所有符合参赛要求的在职教师必须参加本单位初赛。各教学单位要公平、公正组织初赛,严格根据初赛成绩推荐参加校赛教师。
二、参赛人员要求
1. 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在职教师;
2. 至少2年一线教学经历,讲授过不少于30 学时的课程,授课对象不限;
3.往届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第三届比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师不能再次参赛。
三、比赛类别
比赛分A、B 两组报名,A 组为地质学(理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B 组为地质类(工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四、参赛教师名额分配
根据地学类教学单位青年教师人数情况,现将各单位推荐参赛教师人数分配如下:地球科学学院4名、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2名,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名,宝石与材料学院1名,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2名,且A、B组至少各1名。
五、比赛办法
1. 比赛课程:地质学(理学)和地质类(工学)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参赛教师在比赛前应准备3个不同章节的教学内容(每章节内容不超过20分钟),并提交对应时长的3篇教案,作为参赛备选内容。比赛前,专家组从中随机抽取一段教学内容作为参赛者的比赛内容。
2. 比赛形式:课堂教学。每位参赛教师需准备20分钟课堂教学内容。要求使用普通话讲课,所需特殊教具自备,比赛现场配备电脑、投影等多媒体教学用具,默认power point格式的多媒体课件。
3. 评分依据:根据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方法、语言教态五个方面考察课堂教学效果,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内容和所占分值详见《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评分参考标准》(附件1)
4. 评委组成及评分办法:聘请校内地学专家、校级教学名师等担任本次比赛评委;专家组负责对参赛教师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评判,成绩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作为最后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A、B组选手一起抽签,按照抽签顺序参加比赛。
5. 评定结果:每位选手讲课结束后,计分人员根据专家组成员所给出的结果,对每位参赛教师成绩进行汇总,按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排名。
6. 名额分配:A、B组所有参赛人员分数排名前3者作为我校代表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若前3名为同一组成员时,第3名无法入选,比赛需保证A、B组至少有1名参赛者。
请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申请表》(附件2)、《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六、比赛奖励
本次比赛属于校级专业类赛事,属于《河北地质大学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赛事级别认定办法》认定的三级赛事。本次赛事设三个等次奖项,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附件1: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评分参考标准
附件2: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申请表
附件3:第四届全国大学青年教师地质课程教学比赛校内选拔赛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