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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2 审核者:管理员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开展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新文科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满1年的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研究计划及实施措施;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3.材料准备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提交省教改《中期报告书》(1份)(见附件1)。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提交校教改《中期检查表》(1份)(见附件2)。

    二、结项工作

    1.结项范围

    2021年度立项及之前办理延期结项的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省级新文科项目等)。

    2.结项要求和材料准备

    按照《立项申报书》和《立项任务书》的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3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省级新工科项目、省级新文科项目结项材料相同)。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4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

    三、工作程序

    1.项目检查、验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及审核验收工作,切实发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我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培育孵化高水平教学成果。认真检查、监督项目的开展情况,严格审核项目验收资料的质量性、真实性、完成情况等,并签署二级单位审核意见。

    2.各相关单位审核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审核报送材料后,填写《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并于128日之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级、各批次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

    四、其它

    1.请相关教学单位督促2017-2018、2018-2019、2019-20202020-2021年度省教改未结项项目尽快提交结项材料。根据统计(附件7),2017-2020省教改未结项率高于60%的相关单位,将根据情况控制本年度省教改项目立项数量。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结项,请提交延期申请说明。

    3.省英语教改项目根据教育厅通知安排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省教改《中期报告书》

    附件2:校教改《中期检查表》

    附件3:省级教改(省级新工科)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4: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5: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6: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7:2017-2020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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