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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0 审核者:管理员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开展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结项工作,同时,对2018-2019年度未结项校教改项目开展清理工作。

    一、结项范围

    1.2020-2021年度立项且提交过延期申请的省、校级教改项目(含省级新工科项目、省级新文科项目等)。

    2.其他说明

    1)延期说明

    对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原则上延期半年或一年,且提交一次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原因、项目研究进展等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

    2)清理说明

    对于2018-2019年度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本年度学校将予以清理撤销,且两年内不允许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教改相关项目。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教务处组织审定后可在本年度申请结项。省教改项目结项清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

    二、结项要求和材料准备

    各级项目按照《立项申报书》和《立项任务书》的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省级教改项目按照附件1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2中的《结项指南》准备结项材料。

    三、工作程序

    1.项目检查、验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及审核验收工作,切实发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对我校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培育孵化高水平教学成果。认真检查、监督项目的开展情况,严格审核项目验收资料的质量性、真实性、完成情况等,并签署二级单位审核意见。

    2.各相关单位审核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审核报送材料后,于63日之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及结项相关纸质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gujyk@163.com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级、各批次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评审。

    四、其它

    1.请相关教学单位督促2020-2021年度省教改未结项项目尽快提交结项材料。2020-2021省教改未结项率高于60%的相关单位,将根据情况控制本年度省教改项目立项数量。

    2.省英语教改项目根据教育厅通知安排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指南与要求

    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指南与要求

    附件3: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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